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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的公告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6-11 16:35:28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019-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榕地税发〔2009〕35号)、《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榕地税发[2009]36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公告的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清理。

  二、本公告的主要内容

  经清理,《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榕地税发[2009]35号)、《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榕地税发[2009]36号)予以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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