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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房产证办理提速,契税又可以代征

在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中,缴税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如何让纳税人快速履行完纳税义务,根据国办的8号文,税务总局下发了2019年19号公告《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办税方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告》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的公告...

房屋契税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南京落地

中央三部委于2月19日出台了契税、营业税的优惠新政,南京市地税部门昨天下午发布通知,要求自2月22日起执行。在许多市民关心的契税方面,凡是昨天起申报纳税、且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之前买了新房一直没办证的市民,也能享受到契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

关于计税价格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

涉及最新契税公告与土地增值税纳税证明的案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房地产实务之契税——配建学校,可以免契税么?

土地出让中,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学校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的情形十分普遍,业内有观点认为上述教学用地在申报土地出让金契税时可免征契税,但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学校移交后不适用免征契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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