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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收保全措施案例:税务机关能否冻结纳税人的银行资金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因此,B县地税局通知银行冻结张某汇款的处理是错误的。...

从案例看税务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及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税务争议,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正确选择复议被申请人及复议机关...

不服税务机关税收保全 企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

错误适用复议前置制度导致税务机关败诉案

现行法律规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纳税人需先行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得到税务机关确认后,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及未及时解除保全措 施使纳税人或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行为;强制执行措施;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行为;收缴、停发发票行 为;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或不依法确认担保有效的行为;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 依据的规定认为不合法提出的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案件引起的思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的定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江西省中林煤矿没有货物销售,也没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中林煤矿就没有纳税义务。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税务行政复议办案经验分享

税务行政复议属于一种高效、专业、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资料邮寄过去后,你只需要将事实理由阐述透彻,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不懂,也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偏袒。笔者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了的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均得到了支持,这和复议机关的高度专业性、中立性有很大的关系。...

当复议不必先缴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会井喷?

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不足2000起,与每年我国数十万件税务稽查案件相比,简直是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两个前置”,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中的有关问题探析

税务行政救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的法律补救。税务行政救济包括三种途径: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赔偿是主要救济途径。...

纳税人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是否仍然需要遵循“复议前置”?

 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该条又规定: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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