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

13681086635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抖音号

54149405986

形为骗税实为逃税

欠税、偷税与逃税罪——切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偷税与逃税均指向同一行为,只不过偷税属于行政法概念,逃税属于刑法概念。当一项税收违法行为程度轻微的时候,就构成偷税违法行为;程度严重的时候,就构成逃税罪。...

开具阴阳票 难逃税收法网

将发票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分别填开及采用大头小尾的方式单联填开等不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的行为,都构成偷税。...

我国严打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严重影响市场公平。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力度,对骗税虚开高发地区和行业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惩专业骗税虚开团伙。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国家四部门有关部署要求,严打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

骗税案件的取证定性问题

税务机关可参考《解释》的要求,只要证明行政相对人具有《解释》所列的八种情形之一,即可定性为骗税;如果骗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外贸企业“四自三不见”创汇不骗税行为,是否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外贸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不见出口商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允许或者放任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业务是骗取出口退税常用的手段...

骗税与逃税的界分:以典型案例解决司法争议

在税收犯罪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是骗税与逃税的区分,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司法机关。《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将“虚列支出、虚抵进项税额或者虚报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为逃税罪的“欺骗、隐瞒手段”。其中,“虚抵进项税额”如何理解就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对此,我国司法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虚抵进项税额为手段的逃税是指纳税人在应纳税义务范围内,采取虚开抵扣的方法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骗税大案反思:具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可以代理出口业务吗?

7·15’兴弘嘉公司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是2014年7月15日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一起案件。案件由衡水市法院一审判决后,兴弘嘉公司等两家单位、郭某等十几名被告人提出了上诉。...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