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

13681086635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抖音号

54149405986

 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 > 涉税法律顾问 > 税务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 陕西省卓拓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6-17 15:10:12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线索,依法查处陕西省卓拓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0年至2023年,陕西省卓拓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再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同时,该公司通过虚假申报方式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24.84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陕西省卓拓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开具的18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取得的2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认定为虚开,对该公司偷税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及罚款共计641.03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6户上游开票企业、10户下游受票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发票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部门将依法坚决查处虚开发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