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

13681086635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抖音号

54149405986

 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 > 税务资讯 > 外贸税制

外贸企业有何核算要求?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6-18 16:52: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九、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

  (四)外贸企业核算要求

  外贸企业应当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当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日期:2026年2月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