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危地马拉通过官方公报发布《第54-2026号行政法令》,该法令自2026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适用对象。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或畜牧养殖的生产者,不包括从事工业加工产品销售及被认定为大型企业的法人主体;(2)登记备案要求。一是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所有权、占有权、租赁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及预计年产量等材料,二是更新税务登记相关信息,三是接入电子发票系统(FEL)并履行合规义务;(3)税务登记强制变更机制。适用专项税收征管制度的纳税人,若年收入超过3,500个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则须在次月转为适用普通增值税制度的纳税人,逾期未办理的,税务部门将依职权为其强制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并核定新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义务;(4)增值税合规整改。适用专项税收征管制度的纳税人若存在《2024年第31号法令》生效前取得但未申报的收入,在2026年10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提交税务合规宣誓声明,并按未申报总收入或入库存货金额的5%缴纳增值税税款,即可结清历史欠税。(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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