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财政部更新财产转让税中有关商业设施的法令,并自2024年11月6日起生效。主要更新内容包括:1.如果获得房地产法人实体(OZR)100%的股权(完全控股),又拥有从事重要业务的子公司的100%股权(完全控制权),则属于该子公司并为其业务服务的不动产也可免征财产转让税。在此情况下,免税也可适用于OZR向100%控股的子公司出租的、为该子公司业务服务的不动产;2.经营风力涡轮机或太阳能电池板的公司对有限公司或私人有限公司的出资,若符合以下条件可免税:(1)经营风力涡轮机或太阳能电池板公司与同一集团旗下的其他公司的财务是相互独立的;(2)在该独立企业中具有职能的所有剩余资产和负债均已被出资;(3)适用免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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