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不足2000起,与每年我国数十万件税务稽查案件相比,简直是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两个前置”,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规定了对加处罚款的征收以及行政复议救济方式,并被《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所承继。...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确立了税务行政复议“纳税前置”的规则,实践中稽查局在对纳税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要求纳税人在15日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才能够申请复议。...
所谓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关于纳税担保的最主要税收法律渊源为2005年颁布的部门规章《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
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近日,A市地方税务局某分局拟对一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2017年5月17日将制作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个体工商户。该纳税人22日向地税分局提出听证申请,地税分局按照《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认为该纳税人要求听证的时间,超出了“告知后三日内提出”期限,决定不予听证。...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以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使案件涉及的所有事实和证据得到最大限度的核实,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能得到充分解释,有助于复议机关作出正确复议决定,客观上也会对案件审理人员形成监督和压力,促使案件公正审理。...
税务部门的听证类型也有两种,一为税务机关主动举行听证,二为税务机关依行政行为相对人申请而举行的听证。...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重点领域
厂房住宅买卖租赁纠纷 合作建房纳税争议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房产企业并购重组纠纷 房产企业注销纳税纠纷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资深律师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