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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自营出口企业的涉税帐务处理

国务院国发[1997]8号文件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内资企业和1994年1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这项政策的调整财政部至今没有下达相应帐务处理的规定,给企业的做帐和税务部门的日常检查带来困难,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自营出口企 业对于如何进行涉外帐务处理感到茫然。...

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的区别

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它们是相对的,自营出口即自己经营出口事项之义,非委托他人进行的出口业务。...

以案为鉴:将代理出口包装为自营出口,被罚停止出口退税资格2年

将代理出口包装为自营出口,被罚停止出口退税资格2年...

建议增设“骗取留抵退税”处理规定

在我国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下,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不足抵扣的部分,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组合红利及案例解析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第14号公告”)明确,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其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

税总稽查发[2022]42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决定,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2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

浅析房地产企业是否可享受这波增量留抵退税红利

作为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断妖魔化;百业之首,周期之母的房地产行业正在面临着未有之大变局,笔者认为房地产行业是有机会享受这波增量留抵退税的红利。...

处罚违规留抵退税,宜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分

对于违规取得留抵退税行为,处罚时宜有所区分。对于故意虚构进项税额或隐瞒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的,要从严处罚;对于过失所致的,宜区别对待。...

例解:留抵退税政策变化点

一般来说,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一般为每月1日—15日)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申请。考虑到今年退税力度大、涉及纳税人多,为确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尽快获得留抵退税,14号公告阶段性放宽了退税申请时间,将2022年4月—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以不同罪名论处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就单一纳税人而言,是在不符合留抵退税政策要求情形下,通过欺骗手段非法获取留抵退税款。实践中,行为人骗取增值税留抵税额主要从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两个方向着手,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用于抵扣,把进项税额做大,或者不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进项税额转出,使得留抵税额增大;二是在进项税额不变情况下减少销项税额,通过隐瞒收入、少报收入使得销项税额减少,留抵税额随之变大;三是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增加进项税额,又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然后通过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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